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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农经济还能走多远,报团互助才是王道!

    2018-12-29 16:30:46   转载

    “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曾是多少中国农民最温暖最强烈的愿境。小农经济,在中国体现其实就是男耕女织、包产到户,如果把这种经济模式放在秦汉时期,那当是一个非常先进的经济模式,这也正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的主要原因。


    可是,咱们中国农民现在为啥感觉生活越来越苦,越来越难,越来越入不敷出了呢?基本就是一句话:咱农民,咋活?!


    可你知道根子上的原因吗?我们认为,原因就是:随着社会发展,物质需求越来越大,传统的小农经济已成为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阻力!小农经济已是举步维艰!农民生活越来越难!


    咱们农民不太关心国家大事,“老婆孩子热炕头”润湿下的农我们也不愿意睁眼看世界,可是你真的知道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是什么样子的吗?!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主要有两个发展模式:地多人少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实行规模化农业,主要着眼提高单位劳动生产率,以大面积耕地、资金和技术投入在尽量少劳动力上获得高效益;地少人多国家如以色列、荷兰、丹麦、日本,则实行集约化农业,主要着眼提高单位土地生产率,以密集、深化的劳动投入和资金技术投入在小面积耕地上获得高效益。


    美国的现代农业模式我想大家也有了解!近邻日本,据了解,日本的农业改革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而日本的农业改革目的,就是结束小农经济,进入大农业!日本“农业竞争力强化支援法案”和法律修订案等共7项法案来实现这些目的!


    其实起点最低,自然条件最恶劣,发展最快最好,对政府补贴依赖最少的是以色列农业。


    以色列的农业非常发达,农民人均年收入高达1.8万美元。但是殊不知,人人推崇的以色列农业,主要组织形式是类似人民公社(而且是1958年版)的基布兹和类似高级合作社的莫沙夫,占农村人口约43%的“个体户”(主要为阿拉伯人、德鲁兹人)产值约占全国农业总产值15%,人均产值远低于前两者。


    可是大家不知道的是,以色列年均降水量仅300毫米!如果以色列实行包产到户,以色列可能只会是一片沙漠!幸运的以色列农业!


    关于抵制转基因的关注度比较高,可咱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家国外现代科技、大规模机械化的农业模式,哪来的低价倾销和粮食安全冲击?在大形势大趋势大背景下,哭喊求怜只能让我们更弱小!


    从农村年轻劳动力角度来看。尽管理论上当前中国大陆有2.1亿户农民在农村进行小农农业经营,但据了解,实际是在当前一般农业型地区,进城户占10%左右,半工半耕户占70%,中坚农户占10%,老弱病残户占10%,这样的农村劳动力结构已经很难支撑当代中国的小农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


    再来说说卖粮的问题。咱农民每年在卖粮时“单打独斗”,掌握信息不对称,卖粮规模不对待,所有的个体农户都必然是处于弱势地位!也因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而只能任由中间商盘剥鱼肉,“蒜你狠”、“姜你军”,这不都是中间商赚大钱,农民吃大亏吗?


    还有,咱农民购买生产资料和原材料要用零售价,出售产品又只能用比批发价更低的成本价。人家农业在“低进高出”,咱们的小农家庭却是“高进低出”。正是这个“一进一出”挖走了咱们农民80%以上的利润!而我们追求的是集约化,集中购销,降低成本,信息指导,种对卖好,节约高效,不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吗?


    所以,三农前线认为自给自足、封闭保守,土地分割细碎,生产单位小、散、多,收成靠天吃饭、种植模式单一,成本高昂、效率低下,这些小农经济的特性,决定了它与现代农业的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的要求已是完全背道而驰!


    传统的小农经济,是注定走向消亡的!


    小户经营的局限性和破坏性已经越来越明显,“包产到户”实际上已经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了农村和农业发展;小农经济的低效率、及其与工业化因素叠加而加剧的“进城潮”,正是“三农问题”的根源。中国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土地确权和流转也进入了加速阶段,如此发展将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基础,中国小农经济的传统势必也将随之快速消亡。


    现在大家都知道问题和症结所在了,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全国8亿农民都让国家养着?等着国家补贴过日子?


    据了解,欧美澳国家90%农场主加入合作社,中央社、地方社和基层社。全世界160多个国家都在以合作社为主体农业服务主体!


    所以,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土地流转、活力激活,有利于推动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机械化,有利于产供对接、产消互助,共同抵御外国产业竞争!规模化从厂家订购,成本降到最低,实现土地托管,指导农业生产,指导农民卖粮,种对卖好分红,这不正是对咱们百利而无一害的吗?


    专业合作社,是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必由之路!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兴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近年来国家给予了力度比较大的政策支持,2018年7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规定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最新消息:12月26日,中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联盟第一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围绕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专家指出,“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加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战略,迫切需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已进入历史机遇期,成为一项战略性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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